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候选单位、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文明办《关于评选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14号)要求,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经综合测评,拟推荐省纪委监委机关等4个单位为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候选单位,拟推荐省委宣传部等13个单位为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单位候选单位,拟推荐姜海洋家庭等2个家庭为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候选家庭。现予以公示。
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候选单位(4个):
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 省社会主义学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
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单位候选单位(13个):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政府外办、省农科院、团省委、省妇联、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
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候选家庭(2个):
省体育局省赛艇队姜海洋家庭、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心姜金龙家庭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如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11日9时前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省直机关工委反映。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联系电话:13804995423 15204045156
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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