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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省红十字会、沈阳客运集团联合组织开展“携手共建和谐公交 同心优化营商环境”活动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编辑:机关工委统战部审发 来源:工委统战部

省直机关工委、省红十字会、沈阳客运集团联合

组织开展“携手共建和谐公交 同心优化营商环境”活动

 

为提高公交驾驶员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城市公交客运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省直机关工委、省红十字会、沈阳客运集团联合开展“携手共建和谐公交同心优化营商环境”应急救护培训活动。经各方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分别于7月5日至6日、7月31日至8月1日,圆满完成第一期、第二期培训任务,2期共培训“党员先锋号”模范司机84人,培训学员顺利通过考核并获得初级救护员证书。

              

这项活动是省直机关工委回应沈阳客运集团“党员先锋号”模范司机代表提出的“帮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意见建议的具体行动。3月5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党外专家深入沈阳通利客运公司开展志愿服务,“党员先锋号”模范司机代表在座谈发言中,希望省直机关工委统战部协调有关部门,为沈阳公交驾驶员提供应急救护培训服务。省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省红十字会组织精干培训团队,深入沈阳客运集团每期免费提供16课时的应急救护培训服务,沈阳客运集团计划分四期组织“党员先锋号”模范司机160人参加培训。

              

在培训活动中,省红十字会的培训工作人员结合公交行业特点,用通俗风趣的语言重点围绕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意外伤害、逃生避险等内容,为学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用模拟人进行示范演示。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实践操作环节积极动手练习,培训工作人员现场认真指导并纠正学员出现的错误操作,帮助学员掌握了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课程结束后,参加培训学员进行了现场操作和笔试考试。

           

 

           

通过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了学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了沈阳城市公交的服务水平,展示了省直机关工委、省红十字会服务基层群众的主动作为,对和谐公交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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