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

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在省直机关继续组织开展对所属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总工会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协助党委和政府落实各项惠民生、暖民心政策的重要措施,也是工会组织的职责。因此,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把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措施,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面临的生活困难,使困难职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

二、帮扶救助工作启动时间、方法步骤及基本条件

1、时间安排:帮扶救助工作从 2014121起到2015年春节前结束。

2、方法步骤:帮扶救助工作坚持各单位补助为主、省直机关工会工委适当补助为辅的原则进行。各工会组织要积极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主动协调,多渠道争取筹措好帮扶资金。同时,要详细了解本单位困难职工实际,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落实跟踪问效制度,并制定帮扶工作计划,确保困难职工生活得到缓解。对需要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帮助的困难职工,要填写《省直机关困难职工登记表》,及时报送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视情对部分困难职工(工会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正式工会会员)进行帮扶救助。

3、帮扶救助对象基本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本人或本人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单亲家庭且由本人抚养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

4)本人为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其它社会救济除外),家庭生活困难的;

5)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或灾害的;

6)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帮扶救助工作是当前各工会组织的重要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工会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好工作责任制。

2、各工会要将受助对象具体部门、姓名、困难原因、帮扶资金额度等内容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报请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帮扶的,一经发现核实,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收回所发帮扶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3、各直属工会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的好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4、请各直属工会于 20141215前,将本单位困难职工报表报送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委北楼12081202房间),同时将《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汇总表》电子版(式样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网站下载)发至省直机关工会电子邮箱:LNSZGHGW@163.COM。联系人:吴学广 联系电话:23128769;杨丽萍  联系电话:23874430

附件:1、省直机关困难职工登记表.doc

     2、省直机关困难职工汇总表.doc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4 1112

  • 下一篇:
  • 上一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