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的部署和要求,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省直机关继续组织开展对困难干部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弘扬扶贫济困美德的重要形式,是关系省直机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帮扶救助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从单位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帮扶救助资金、对象落实到位、到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活动,努力解决职工群众的生活困难,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困难职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帮扶救助工作启动时间、方法步骤及帮扶对象基本条件

1、时间安排:帮扶救助工作从 20111220起到2012年春节前结束。

2、方法步骤:帮扶救助工作坚持各单位补助为主、省直机关工会工委适当补助为辅的原则进行。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多方协调,筹措落实好帮扶资金,同时,要深入了解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制定出帮扶工作计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需要上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困难职工,要填写《省直机关困难职工登记表》,及时报送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对部分困难职工(工会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正式工会会员)进行帮扶救助,并视省直机关实际情况确定帮扶标准和数量。

3、帮扶救助对象基本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线;

2)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

3)单亲家庭抚养子女困难;

4)子女上学读书困难;

5)家庭遭受重大意外自然灾害;

6)单身女职工生活困难;

7)省、市级劳动模范家庭生活困难。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帮扶救助工作是当前各级工会重中之重的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工会主席要亲自抓,工会委员要切实把帮扶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的好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3、请各直属工会于 20111215,将本单位报表报送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委北楼1202房间),联系人:龙伟、杨丽萍  联系电话:23128454  23874430

附件:《省直机关困难职工登记表》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1 1130


省直机关困难职工登记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在部门

职务

文化程度

本人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家庭人均月收入

家庭人口

本人困难主要原因及需要帮扶事项:

本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省直工会工委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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