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工会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工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促进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决定,将于近期对省直机关各级工会进行财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从3月15日至3月31日,各级工会进行自查(直属工会接到通知后传达到下属基层工会,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到省直工会工委网站lnszgh.com下载);
第二阶段:从4月1日至4月30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省直机关各级工会从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对截留、欠解、挪用工会经费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要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一)认真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
1、工会经费是否实行独立核算,是否单独建账,是否单独开设银行账户,是否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2、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有无违财违纪行为。
3、工会所有经济业务是否全部纳入工会财务统一进行管理核算,是否存在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认真核实本单位的工资报表及发放明细表。查看工资手册,对其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是否准确;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否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的计拨经费比例及时划拨,有无拖欠、少拨、漏拨和不拨经费的情况;是否认真核实工资、奖金、津贴,是否及时足额计提工会经费。
2、对工会会员个人的会费收缴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执行,有无多收、少收、不收等随意行为。
3、工会经费的预算执行是否严格,支出结构是否合理,在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注重提高经费使用绩效,要分析支出项目较年初预算超支的原因,重大支出事项是否通过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
4、工会经费上解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数额,及时足额按月上解,有无拖欠、挪用和截留上解经费的行为,经费上解完成情况不好的要进行原因分析。
(三)严格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情况
1、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是否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财务报销手续规范、完备,会计科目使用正确,账务处理规范,账款相符,准确无误,凭证装订及时,整齐美观,印章齐全,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并能按时编制、报送年度财务报表。
2、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否规范。资产界定和执行标准是否严格,资产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出入库及资产报废的手续是否齐备,工会资产管理是否账物、账实相符,有无盘盈、盘亏等其它情况。
3、上级补助资金是否按照程序入账、发放。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其他应付款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目清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手续完备、发放及时;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入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是否存在截留行为。
4、开展会计电算化的进展情况。是否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尚未实行的原因。已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四)报送财务预决算报表情况
1、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编报上一年度的决算报表和下一年度的预算报表,内容详实,数字准确,填写正确。
2、能够使用财务管理软件,及时向各财务竞赛组准确报送电子决算汇总报表。
四、检查方法:
各级工会要对照检查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根据有关情况向被查单位通报检查结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搞好自查自纠。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会财务检查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准备,指定有关人员,落实自检,配合抽检,确保财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各单位认真填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表以邮寄或传真方式于4月30日前返回,传真电话23128455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财务部(收)。
(二)落实整改,规范财务行为。各基层工会要以本次财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办法及使用办法》《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提高省直机关工会财务管理水平。
本次财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工会建家考核、工会财务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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