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第十二届全运会火炬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推荐选拔第十二届全运会火炬手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将于20137-8月间举行。按照《第十二届全运会火炬手选拔方案》的名额分配,省直机关将推荐产生70名火炬手。为切实做好十二运火炬手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第十二届全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振兴之旅”为主题,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程序,挖掘、宣传一批在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代表人物,全面展示辽宁蓬勃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大好形势,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的巨大热情,为构建和谐辽宁,办好全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  工作原则

1、突出主题性。要紧密围绕“振兴之旅”这一主题开展火炬手选拔工作,把火炬手选拔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紧密结合起来。

2、体现群众性。要充分体现广泛参与、面向大众、面向普通劳动者,确保火炬手选拔工作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真正使更多的人感受到全运会的魅力。

3、坚持原则性。火炬手选拔是一项非常严肃和纯洁的工作,要在本单位内公开选拔计划,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4、注重典型性。在面向干部职工的同时,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把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选拔到火炬手队伍中来。对入选的全运火炬手中富有特色的人物及其事迹和蕴藏在普通群众中的感人故事进行专题宣传报导。

三、  选拔程序

1、组织审查。各单位要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根据火炬手选拔标准和要求,推荐火炬手候选人,并对火炬手候选人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履行相关法律责任。

2、组织审批。各单位对有关表格进行审核,经省直机关工委确认后,上报十二运组委会火炬传递中心。十二运组委会火炬传递中心对候选人名单予以审定,并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逐一审批。火炬手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不得替换。

3、下发通知。经十二运组委会确认,对具备资格成为火炬手的人员,本人签署火炬手承诺函,正式成为火炬手。组委会将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火炬手名单。

四、  选拔范围

凡工会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加。要体现火炬手选拔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火炬手应涵盖各类人群。原则上从本地常住人口中产生,面向大众,面向普通劳动者。

五、  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表现突出。能够团结和带领本单位、本地区为推动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杰出成绩;

  2、遵纪守法,模范作用强;

  3、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宣传和实践全运会举办理念,取得过优异成绩;

  4、成绩突出,社会影响大或曾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荣获“学雷锋标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

  5、乐善好施,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慈善活动,参加各级志愿者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过重大贡献,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口碑;

  6、刻苦拼搏,立志成材。能够战胜困难,在逆境中奋发图强,以个人的不平凡经历激励和影响他人,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六、  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要准确、完整填写《十二运火炬传递活动火炬手候选人推荐表》和《十二运火炬手候选人信息表》,并附上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用于阐明提名推荐理由),一式两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相应电子版材料,于 327前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1205房间。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推荐多名候选人的,要根据条件负责排序。

联系人:嵇寒松 张萌   联系电话:23128456

电子邮箱:lnszghgw@163.com

附件:1十二运火炬传递活动火炬手候选人推荐表.doc

     2十二运火炬传递活动火炬手候选人信息表.doc

     3申报火炬手候选人事迹简介样式.doc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3 319

  • 下一篇:
  • 上一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