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省直机关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2009年省直机关开展

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以来,在省直机关范围内多次组织开展了全民健身月活动,这一活动已成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体育健身的一项传统项目,对促进机关文体活动的开展,扩大全民健身的社会影响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在省直机关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为保证今年健身月活动突出重点并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为全面营造省直机关全民健身月活动的氛围,今年省直机关全民健身月活动的主体为“增体质、谋振兴、促和谐”。

二、时间

5月份确定为省直机关全民健身月活动时间,考虑省(中)直机关的实际情况,各单位也可考虑选择其它月份开展。

三、内容与要求

1.  有组织地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以小型活动为主,选择一些适合本单位干部职工活动特点的体育锻炼项目。

2.  积极宣传和普及体育健身知识,通过宣传栏、板报、张贴标语、健康咨询、科普讲座等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体育锻炼的健身意识,引导更多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3.  要加强对全民健身月活动的领导,认真策划,周密组织,讲究实效,按要求拟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4.  通过这次全民健身月活动,各单位要做好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同时对取得的成果和今后工作思路及建议,形成材料或光盘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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