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直机关纪念建党9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举办省直机关纪念建党90周年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省(中)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广泛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省直机关工委、省文化厅、省文联,将于5月份在辽宁美术馆联合举办省直机关纪念建党9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作品展要体现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反映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和振兴老工业基地各方面发生巨大变化为主题。紧密反映现实生活,充分反映省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成果,同时,结合开展建党90周年组织系列纪念活动的内容。作品的题材、风格不限,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既突出主旋律,又坚持艺术的多样化,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

二、入选作品数量及规格

美术作品:150幅,作品规格6尺整幅以下,不装裱。

书法作品:150幅,作品规格6尺整幅以下,不装裱。

硬笔书法作品:100幅,作品8开或16开两种规格,钢笔、圆珠笔、铅笔、竹笔等均可,篆书要附译文。

摄影作品:200,黑白、彩色不限(不收反转片)7以上即可,入选后统一装裱。

三、奖项设置

美术、书法、硬笔书法、摄影作品按选送5%评选出一等奖;10%评选出二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四、参加范围、办法

1. 凡党的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和工会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省(中)直单位和个人,以主管厅局为单位组织报送。每个单位每项作品限送不超过10幅。

2. 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由省直工会工委组织省内有关专家进行评选。

3. 送稿地址:省委南楼228房间,联系电话23128155,各单位必须统一送稿,不接待个人送稿。

4. 送稿截止时间: 430(请在作品背后说明作者姓名、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5. 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期间作为宣传展品,涉及版权、肖像权由作者本人负责。本次展览的所有作品均不退稿。具体展出日期另行通知。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1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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