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编辑: 来源:辽宁机关党建

 

关于举办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

象棋、围棋比赛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根据2013年省直机关文体活动总体安排,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决定于4月中下旬举办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现将比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辽宁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原辽宁体育宫,省委对面)

四、参赛要求

1、凡工会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单位,以主管厅局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比赛。

2、参赛队员必须为 20121231前,系本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的正式工会会员。

3、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象棋运动员2人,围棋运动员2人(性别不限)。

4、现役职业教练员、运动员、体校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5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体检身体健康并适合参加比赛者,如在比赛中发生意外由报名单位负责。

五、竞赛项目

象棋、围棋个人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首轮比赛本队队员回避,其它轮次均不回避。

3、根据报名参赛运动员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象棋、围棋比赛录取名次根据参赛运动员人数待定。

2、对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将由活动组委会颁发成绩证书、奖品。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仲裁和裁判员由辽宁省体育总会选派。

2、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组织机构

成立赛事活动组委会,组织和协调整个比赛活动的各项工作。组委会成员将由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和省直机关工会、省体育总会有关人员组成。

十、有关要求

1、为确保本次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参与,提倡领导干部带头参加。

2、各参赛的运动队要做到遵守竞赛规则,服从裁判,尊重对方,体现机关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风貌。

3、各单位要严肃纪律,端正赛风,严禁借调外单位人员参加比赛,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对违反上述情况的运动队、运动员,取消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各单位于 330日前 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名单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地址:省委北楼12021205房间,联系人:杨丽萍、嵇寒松,联系电话:2387443023128456

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附:《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报名表》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3226

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章):     领队兼教练:       电话:

参赛类别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象棋

 

 

围棋

 

注:此表手写无效,领队兼教练姓名、联系电话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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