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
象棋、围棋比赛的通知
各直属工会:
根据2013年省直机关文体活动总体安排,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决定于4月中下旬举办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现将比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总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辽宁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原辽宁体育宫,省委对面)
四、参赛要求
1、凡工会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单位,以主管厅局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比赛。
2、参赛队员必须为
3、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象棋运动员2人,围棋运动员2人(性别不限)。
4、现役职业教练员、运动员、体校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5、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体检身体健康并适合参加比赛者,如在比赛中发生意外由报名单位负责。
五、竞赛项目
象棋、围棋个人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首轮比赛本队队员回避,其它轮次均不回避。
3、根据报名参赛运动员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象棋、围棋比赛录取名次根据参赛运动员人数待定。
2、对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将由活动组委会颁发成绩证书、奖品。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仲裁和裁判员由辽宁省体育总会选派。
2、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组织机构
成立赛事活动组委会,组织和协调整个比赛活动的各项工作。组委会成员将由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和省直机关工会、省体育总会有关人员组成。
十、有关要求
1、为确保本次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参与,提倡领导干部带头参加。
2、各参赛的运动队要做到遵守竞赛规则,服从裁判,尊重对方,体现机关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风貌。
3、各单位要严肃纪律,端正赛风,严禁借调外单位人员参加比赛,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对违反上述情况的运动队、运动员,取消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各单位于
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附:《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报名表》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3年2月26日
2013年省直机关职工象棋、围棋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章): 领队兼教练: 电话:
参赛类别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备 注 |
象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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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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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手写无效,领队兼教练姓名、联系电话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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